本校傑出校友遴選委員會自99年2月1日起受理申請

推薦期間自99年2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,推薦人應填寫推薦表乙份,連同被推薦人傑出事蹟及資料,簽署後送至本校秘書室「國立中央大學傑出事蹟及資料」,並請另寄電子檔予承辦人員以便作業。

「國立中央大學傑出校友遴選辦法」及「國立中央大學傑出校友推薦表」請下載相關附件或連至本校傑出校友網站參考相關資訊 - http://sec.ncu.edu.tw/alumni